第27章 微笑尸体-《自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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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题安问他:“前天你在哪儿?”

    罗克笑笑:“这个问题,你怎么会问我呢?

    不是你亲手将我逮捕的吗?

    你在怀疑自己吗?”

    题安严肃地问:“为什么刚刚被杀害的女人,身上还是能提取到你的指纹?”

    罗克将手指交叉,眉宇间的帅气变成了邪气,“因为这个人,还是我杀的呀。”

    “她的死亡时间,不超过48小时,你在监狱,是怎么出去杀人的?”

    “只要我想,我就能杀人,你信吗?”

    题安目光如炬,试探道:“你有同伙。”

    罗克手一摊,“我不需要同伙。我有署名权。”

    “署名权?什么署名权?”

    罗克这时脸上的笑容渐渐显现,压低声音对题安说:“你的手机快响了。”

    罗克的话音刚落,题安的手机震动了起来。

    题安看了看罗克,罗克做出一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
    题安走到审讯室外面,接起电话。

    电话里传来梁落的声音,“又发现一具微笑女尸。”

    题安回头看了一眼审讯室,“该死的。”

    他快速赶到了尸体所在地,尸体这次被扔在一个盘山公路上。

    凌晨路过盘山公路的货车,差点因为这具尸体,冲到悬崖下面。

    女尸,上半身裸露,被掏了肾脏,颅骨穿孔,被害人面部依然呈现一个诡异的笑容。

    从女尸身上提取到的指纹,除了自己的,就是罗克的。

    死亡时间不超过48小时,罗克不可能作案。

    他的同伙跟罗克一样嚣张,在死者身上到处留下了指纹。

    好像在向警方示威。

    题安和梁落对罗克的住处,再次进行了勘察。

    罗克住的是一个楼中楼复合式公寓,装修考究,生活用品也很奢华。

    这里显然不是杀人的第一现场。

    题安对梁落说:“咱们再把这个案件,从头梳理一遍。

    首先,这个罗克无业,但生活水平似乎很高,他的钱是哪来的?

    受害者死前没有受过侵害,说明罗克杀人不为劫色。

    有没有可能罗克被人收买杀人,赚取佣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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